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5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3-05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文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号**幢*单元*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街道解放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待遇,对评审结果和评审过程提起投诉,评审委员会成员涉嫌倾向性评审、恶意评审行为。

投诉事项*:我单位控告和检举中标单位所投本项目核心产品,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器,型号:***************涉嫌虚假应标,其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对虚假应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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