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2026-03-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达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号*幢**楼*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街道解放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货物第**、***项,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虚假应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货物第***项单联双控开关,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虚假应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货物第**项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器,技术参数第*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虚假应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货物第**项电气火灾监控主机,规格型号*******/***、经查询投标生产厂家无此产品型号,成交供应商投标产品品牌和规格型号未指向唯一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条实质性要求,虚假应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人代表专业资格不符合本项目消防工程要求,采购人代表非采购人单位人员,其采购人代表资格选定程序存疑,涉嫌违规。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组成程序不合规、不合法,应终止政府采购活动。若采购人代表无采购人代表授权函或未出具采购人代表授权函,评审委员会应停止本项目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