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3-05 00:00:00
发布日期: **********
项目编号: **************
慧行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慧行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 采购人:无锡慧行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限价:*****.**元(不含税价格)
*.* 采购范围:*.负责审查、修订、起草招标人各类合同、协议(如车辆承包合同、驾驶员劳动合同、场地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协议等),防范合同法律风险,规范合同履行流程。*. 负责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即时法律咨询,解答关于驾驶员管理、车辆承包/租赁、乘客服务、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 协助公司梳理经营管理中的合规风险点,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合规培训、法治宣讲,指导公司规范经营,规避行政监管风险。*. 协助公司处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保险理赔、乘客投诉及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代理公司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听证等法律程序。*.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公司重大业务洽谈、重大决策的合规审查,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协助处理信访、舆情相关法律事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与出租汽车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 成交人个数:*
*.* 工期要求:
****年*月*日*****年*月**日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年(****.**.*******.**.**)至少完成过以下一家单位的一项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项目业绩: ①市级(及以上)国资委下属企业(企业出资方包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的企业)或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②上市公司(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③实缴资本在**亿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④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部委办局)。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相关案件的判决书(若有)+业主完成证明盖章件(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②合同协议书:提供复印件;③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成时间及律师事务所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成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及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组员具有律师执业证。(提供扫描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釆购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釆购项目; (*)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釆购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釆购项目;
(*)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报名审查方式:
*.* 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报名供应商需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近*年(****.**.*******.**.**)至少完成过以下一家单位的一项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项目业绩: ①市级(及以上)国资委下属企业(企业出资方包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的企业)或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②上市公司(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③实缴资本在**亿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④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部委办局)。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相关案件的判决书(若有)+业主完成证明盖章件(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②合同协议书:提供复印件;③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成时间及律师事务所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成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及组员具有律师执业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审核原则:审核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交了全部文件、文件是否全部有效
* 文件费用及保证金
*.*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 报名方式:在无锡地铁招标采购门户网站(*****://***.*******.***:****)在线报名(新供应商请先完成平台注册及审核,请预留足够的注册及审核时间,如因注册及审核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采购文件的获取:在线报名成功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报名起止时间: ********** **:**:**至********** **:**:**
*.* 提疑截止时间:********** **:**:**
*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在线竞价,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第一轮竞价开始时间:********** **:**:**
第一轮竞价结束时间:********** **:**:**
* 评审办法:最低价
* 公告发布的媒介:无锡地铁招标采购门户网站(*****://***.*******.***:****)
* 注意事项
(*)如有恶意竞标单位,其报价无效且剔除出无锡地铁合格供应商库;
(*)如供应商中选后不履约的则进入无锡地铁供应商库黑名单,并扣除响应保证金;
(*)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或不合理的报价等情形实施该项目中止或终止;
(*)如发现成交人有恶意围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并对成交人进行相应处罚;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无锡慧行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奚梦娅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