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
2026-03-05
湖北/恩施 招标采购
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
湖北/恩施-202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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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一区和二区,受教联体****级两个校区家委会委托,根据自愿采购校服的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采购需,于****年*月计划采购校服一批,现邀请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各个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根据本公告载明的时间,到利川市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 分 (北京时间) 前,通过利川市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招标人计划采购****级学生校服,总量约为****套。(其中含夏装短袖*恤*件;春秋装上衣*件、春秋装长裤*条;冬装冲锋衣*件、冲锋衣可拆卸且可单穿内胆*件)更多项目需求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预算:**.*万元(约****套)。

*、成套控制单价:肆佰元整(¥***.**元/套)。

注:投标人以成套单价报价,凡超过此控制单价的作废标处理。

*、供货履约期限:**日历天。

*、售后服务年限:一年起(潜在投标人可据实投标,最低不得低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注:有上述情形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与销售服务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不受本条规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其产品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陆利川市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通过登陆利川市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公示采购信息,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若有兴趣参与本项目,须通过利川市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元,支付费用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注:本费用为电子化交易平台信息使用费,发票需求可以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出具

四、投标文件提交

*、开始时****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 点: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利川市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投标文件处。开标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非财政性资金,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反向推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故,政府采购法体系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不适用本项目。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程序执行招标投标方式采购,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一般规定,该法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特殊规定不适用本项目。本项目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号)、恩施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工作提示》、利川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工作提示》的规定,项目采购秉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依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号)之附件《湖北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五)款之规定,采用“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与“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两种形式相结合,执行评定分离”的采购方式,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解释应当遵循围绕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公平竞争且具有广泛约束力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人的预算主管单位利川市教育局对本项目执行行政监督职责。本项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为自愿购买校服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现场答复并做好记录;对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提出应当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并载明异议人相关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且应当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本项目属于典型的民事经济活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要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承诺。其目的是调解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的平等经济关系,所以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异议答复不满的投诉:本项目异议供应商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后,应当在*日内向利川市教育局进行投诉。(注:本项目行政监督单位的投诉处理,应当依据本项目依法适用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裁决

*、本项目中标供货期为**日伴随本项目售后服务期为:原则上不得低于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下一学年开展新一轮校服采购并与该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止。潜在投标人为提高商务条件和竞争力,可以承诺性延长。

*、依据本公告第六条第一款载明的定性,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故,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潜在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性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对应划型标准为批发业。属于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大型企业承诺函》。(注:本条载明的声明函与承诺函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格式文本,分属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须正确填写,潜在投标人错误填写或者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采购人遵循比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编码*********的底级目录分类,本项目的采购属性为货物类。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由招标人在我市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中,通过成本控制核算程序下调,已对采购控制价实施合理成本控制,并将与招标文件同步公示。为保障通用技术普通服装的质量与投标报价的关联性,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 **%,将视为“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评审委员会应启动低于成本价审查程序,并要求投标人澄清,且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证明材料,以说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低价合理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同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控制价数据截图;*.该项目采购文件关于“采购需求/采购清单”部分的关键页;*.投标/响应报价及投标/响应清单及参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该项目履约验收书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合理情况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拒绝其投标。

**、本次投标报价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

址:利川市凉雾乡大岩村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栋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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