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高港段渔业增殖放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04
江苏/泰州 招标采购
长江高港段渔业增殖放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泰州-2026-03-04 00:00:00
长江高港段渔业增殖放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概况:

长江高港段渔业增殖放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江高港段渔业增殖放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元/尾,总价**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万元采购,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长江高港段渔业增殖放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年*月底前完成胭脂鱼苗的放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供应商须持有苗种亲本来源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

*、供应商须持有用于培育投标苗种水面的《水域滩涂养殖证》。

*、供应商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应为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邮箱领取(将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拟投项目名称)。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号)

*、投标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

*、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份(*盘)密封递交。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路**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号

联系方式:申先生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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