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车辆设备定点维修(标段二)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甲乙双方定期结算时应按如下折扣率执行;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乙方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工作。接到甲方电话指令后**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重要与特殊关键时期,应派专人携带维修工具在施工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故障设备与车辆需送维修点维修的拖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维修人员不少于**人(至少包含机修、电工、油漆、焊工等),检测人员*人。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应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有能进行维修工作需要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
*.其他要求
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方式 *.付款方式: 每月凭有效发票和维修结算单按实结算,由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即第*条约定的合同标的)。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每月凭有效发票和维修结算单按实结算,由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即第*条约定的合同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