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10号)
河北/廊坊-202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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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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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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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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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市县两级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耀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海南苑小区*号楼*单元****号
被投诉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号 被投诉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号剑桥春雨*号楼(开元大楼)****、****、****、****
四、基本情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市县两级执法设备购置项目*包”,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耀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进行了质疑回复,石家庄耀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相关规定与法律冲突,剥夺小微企业公平竞争权。
投诉事项*: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评分规则不明确,存在“暗箱操作”风险。
投诉事项*: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相关规定存在不合理限制,影响投标有效性。
投诉事项*:资格审查及无效投标情形设置存在法律瑕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廊财采投处〔****〕**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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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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