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6-02-03
江苏/扬州 审批|立项|规划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2026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苏/扬州-2026-02-03 00:00:00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 高邮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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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准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及随文报送的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办文单《关于请求落实****年度高邮市主城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资金和立项的请示》(﹝****﹞政字**号)精神以及我局《关于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数据投资发﹝****﹞*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本项目主要对高邮市 **** 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范围内的积水点、河道、雨污水管段、泵站、传统截流井、出水口等进行提升改造,包含混流区内部排水改造(* 条巷道、零星修复、* 个混流片区)、污水管网优化改线(* 处)、污水管网原位修复(* 条河道及道路、倒虹管井专项、外水溯源专项)、排口改造专项(智慧截流改造 ** 处、拍门改智控闸门井 ** 处、手动闸门井改智控** 处及 * 个泵站增设 *** 在线检测设备)、河道整治(* 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重建及修复排水管道约 **.***,重建及修复排水检查井 **** 座,废除及封堵排水管道约 **.***,废除及封填排水检查井 *** 座,路面开挖恢复 *******,绿化开挖恢复 ******,河道清淤 *******,河道驳岸挡土墙改造 ****,*** 在线检测设备安装 * 套。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除向上争取外,其余由市级财政配套解决。

四、相关批复依据: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市财政局《关于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概算的评审意见》,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概算审核报告》;《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高邮市****年度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复核意见》。

五、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接批复,与市资规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和海潮公司、高邮镇等部门做好对接,保护好原有地下管线和交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道路地下管网的安全性;待征得相关及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报审;并依法抓紧办理项目安全评估、道路挖掘、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进场开工建设。施工结束后,及时按原状恢复开挖路面及绿化等相关设施;加强与属地政府的衔接,做好后续维护管理。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请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不得突破概算。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九、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文明性,按期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


高邮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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