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2-07-31 00:00:00
谈判邀请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受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与龙潭乡庙坪村、柏佛村、红岩村、官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指标流转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与龙潭乡庙坪村、柏佛村、红岩村、官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节余指标流转服务机构采购;
(三)采购人: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预算金额:¥***,***.**元(***.****亩*****元每亩计算,最终以完成交易指标亩数进行计算),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陆仟叁佰零叁元贰角伍分。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贯彻《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川自然资发〔****〕** 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节余指标收益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函〔****〕** 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 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商和节余指标流转管理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广府办函〔****〕*** 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市级统筹比例的通知》 (广财综〔****〕** 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备选库管理办 法 (试行) 》等六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国土资发〔****〕*** 号)、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府办发〔****〕**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采购人投资建设的宝轮镇与龙潭乡庙坪村、柏佛村、红岩村、官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年**月**日已取得《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川自然资挂钩联合核查〔****〕***号),节余指标***.****亩。现需招标一家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流转服务机构,负责协助采购人尽快取得节余指标销售回款。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广元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指标流转服务类似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谈判小组审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项目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北京时间)。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谈判文件。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谈判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阳光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谈判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谈判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
(一)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凡有意参与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交款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阳光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供应商在交纳谈判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阳光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转账后请及时登录阳光平台查看保证金状态。
(二)交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谈判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号国投大厦**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达中心**楼
邮编:******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楼
邮 编:******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