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611%股权
2026-03-0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611%股权
天津-2026-03-05 00:00:00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万元
拟转让比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电话: ***********/部门负责人: 吴斌电话: ***********
委托会员 中信百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奕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东沺三巷*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海军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炼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煤炭开采;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股权转让通知函及回函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请意向投资人注意,具体文件见附件特别事项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退还该标的企业股权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本项目出现股东行权情形,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天津产权的有关备查文件:(*)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保密承诺书》原件(领取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财政部行业分类 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类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正均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 文件: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山西分公司对太原煤气化政策性股权资产处置项目的批复 文号:投资决策〔****〕***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披露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非标的企业股东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天津产权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最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只征集到一个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则采取直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结果在同等条件下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须按《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向转让方提供相应资料,应不晚于挂牌到期日之前*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提供材料并由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应当在办理受让登记时提供《尽职调查确认函》及《意向受让方承诺函》等其他相关受让登记资料。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具体文件见公告附件。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 (*)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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