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5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3-05 00:00:00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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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第二批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卓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碑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第二批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参数与顺博产品高度雷同,已构成“量身定制”。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敷衍塞责、毫无证据,暴露其心虚与不公。

投诉事项*:答复内容严重偏离实际需求,进一步印证参数设置荒谬。

投诉事项*:涉嫌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与市场公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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