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3-05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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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南岸区鸡冠石镇敬老院消防整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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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件)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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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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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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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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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须完成平台线上报价及线下(现场)递交才具备竞标资格。
(一)线上报价
*.线上报价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版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二)线下(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线下(现场)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线下(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注:网上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要求完成网上竞采报名。
*.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
*.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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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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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报价原则:本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进行工程量清单组价,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采购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款项支付等相关实质性要求予以自主报价。
*.竞选报价应包括并不仅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垃圾清运)、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和验收以及施工其间的市场波动风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范围的规定,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的要求予以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作为竞选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规定计量的合格的工程量。
**.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柒佰零叁元柒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本工程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成交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成交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磋商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采购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成交人所报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成交人违约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版)》(渝建管〔****〕**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版)》(渝建管〔****〕**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成交后不再做调整。
**.材料费
**.*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成交人采购供应。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技术参数、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检测报告等品质证明材料,报经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所有设备必须经监理人和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并得到计量。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供应商已将施工期间的料价格涨跌风险考虑其中,成交后在结算时不调整。
**.*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场地临时占地的相关协调费、材料运输距离、仓储、保管、库损、二次转运等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五日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成交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采购人认质、封样(如有必要)后成交人方可采购进场。
**.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的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成交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规费、税金、竣工档案编制费:
**.*规费:不可竞争费用。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规定费率执行。
**.*税金: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及《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执行,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编制预算。
**.*竣工档案编制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号、****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自行做好与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当地群众矛盾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成交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恢复或赔偿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场内水电安装管理费用及电讯线路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施工期间安全由成交人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赔偿。
**.*供应商填写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拆除部分的建渣清运、材料场内二次转运等因素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用,以及由于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批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场地狭窄产生的人、机降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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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一)工程竣(交)工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经结算审定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审定金额的*%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二)缺陷责任期满后,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特别说明:*.如成交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涉及单位或个人向采购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它机构投诉的,经采购人核实后,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成交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后直接支付给民工。 *.如遇政策性因素导致采购人资金无法按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未按期支付的款项,待相关部门按规定拨付给采购人后再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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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竞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且竞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竞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均相同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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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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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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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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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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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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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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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北路*号力华科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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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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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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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北路*号力华科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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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博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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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重庆博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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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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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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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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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