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3-04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的委托,就其****年*****年庆元县低效改高效企业****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采购编号: 兴华招采(****) **号
二、采购项目:****年*****年庆元县低效改高效企业****检测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万元) |
* | ****年*****年庆元县低效改高效企业****检测项目 | * | 项 |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 **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 特定条件:
(*)具有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附表中必须包含《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涉及的全部监测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供应商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相关人员环境监测或化学分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号。(电子邮箱递交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磋商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十、响应地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审批中心**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审批中心**楼*****会议室)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人:胡秀芬联系电话:***********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丽燕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联系电话:************
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姚伟波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号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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