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2026-03-05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分离车间***萃取槽的采购二标段
*.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招标规模: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萃取分离车间***萃取槽,其中二标段***组。
*.项目计划投资:二标段:********元。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分离车间***萃取槽的采购二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请注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分离车间***萃取槽的采购二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反馈截止时间:****年**月**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重要声明
*.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 座 ****室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二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