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3-05 00:00:00
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年国省道公路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询比公告
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计划对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年国省道公路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年国省道公路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最高限价)。
三、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管养范围中的国省道公路及附属设施提供公众责任险投保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属于东城事务所管养的国省道公路并由东城事务所承担养护(含管理)责任所涵盖的范围。包括道路(含路面、路基、边坡)、桥梁(含桥梁结构、桥下空间、调治构造物及其他桥梁附属设施等)、涵洞(通道)、隧道(含隧道结构、照明、消防及其他隧道附属设施等)、人行道、绿化带等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安设施、机电设施、排水设施等)。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
(一)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参加响应;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参加响应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一市内的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响应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响应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号*楼办公室)进行登记获取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号)。
十、响应文件启封时间:****年*月**日*:**。
十一、响应文件启封地点: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楼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东城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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