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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件】关于咨询分户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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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已经结婚,现自己准备将户籍从自己父亲名下迁出,将户籍分开,现咨询如何能否分户?如何分户?

一、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号) 第二十一条 〔家庭户分户〕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具体材料如下:*、要求分户人员的个人申请并按要求签字;*、村、乡同意该人分户的证明;*、户主和要求分户人员的不动产权证书(即村里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分户协议书,并按要求签字;*、户主和要求分户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要求分户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随分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不能分户的情形:(*)未成年人;(*)夫妻不能拆开分户;(*)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分户的未成年子女要随父母一同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