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3-04 00:00:00
普陀市民中心商业用房经营权招商(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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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普陀市民中心商业用房经营权招商(超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 普陀市民中心商业用房经营权招商(超市) | 项目编号 | *********************** |
采购组织类型 | 公开招标 | 最低年租金 | *****元/年 |
采购人名称 | 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 | 本次出租的商铺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灵秀街***号普陀市民中心西楼*层西北侧,面积**.**平方米,限定经营项目为超市/便利店(连锁品牌)。 | ||
租赁期限 | 五年,合同五年一签。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可控客观等原因,需提前结束本店铺经营的,招标人将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须无条件结束本项目,招标人无须补偿或赔偿。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浙企采”平台,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请注册并登录“浙企采”平台(*****://***.*****.***/)—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的招标文件等。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工作日*:*****:** **:*****:**); *、**办理:*****://***.*****.***/******.****。 |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登录“浙企采”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以及开标地点 | “浙企采”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不见面开标是指采购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 ||
发布媒介 | *、招标信息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渠道发布,投标人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招标信息。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发布的更正公告。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签订合同时。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支票、网银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退取:中标人将来合同到期,因各种原因不续签下一期合同情形,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不计利息)为中标人交还该房屋、办妥结算手续、迁移手续后的 **日之内。如中标人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则招标人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扣中标人应付款项,作为招标人因此而遭受损失之赔偿,根据本合同规定不予返还。如履约保证金发生金额不足时,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补交该等差额。 | ||
采购人联系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号 | ||
项目联系人 | 应先生 | 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 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座****室 | ||
项目联系人 | 翁女士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