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5%股权
2026-03-05
山东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5%股权
山东-2026-03-05 00:00:00
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截至信息披露日,转让方认缴*****万元,已完成实缴****万元,剩余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为****年*月*日前,对于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转让方不再缴纳,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并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省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号)、《海南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琼金办函(****)*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要求,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咨询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专业人士和相关方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并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省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号)、《海南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琼金办函(****)*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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