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低空经济年度合作单位项目的更正公告(一)(非政府采购项目)
2026-02-26
浙江/金华 变更澄清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低空经济年度合作单位项目的更正公告(一)(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金华-202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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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低空经济年度合作单位项目的更正公告(一)(非政府采购项目)
来源: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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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人名称:兰溪市聚数数字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兰溪市低空经济年度合作单位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更正理由: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付款前提 |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付款遵循“背靠背”原则。即,甲方以其已收到最终客户就本合同对应服务所支付的款项,作为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的先决条件。 |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付款遵循“背靠背”原则。即,甲方以其已收到最终客户就本合同对应服务所支付的款项,作为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的先决条件。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在验收合格后【*个月】内收到最终客户款项,甲方应先行垫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义务。 以下情形不视为第三方原因,不适用垫付条款: (*)乙方服务质量瑕疵导致的验收延误;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完整结算资料; (*)乙方发票开具迟延或不合规; (*)其他乙方过错导致的付款障碍。 |
* | 开标时间 | ****年*月* 日**时**分 | ****年*月** 日**时**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以上更正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溪市聚数数字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朝晖路**号(兰花路邻里中心)
联 系 人:方女士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西山路****号
联系 人:应女士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