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3-07-13 00:00:00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烈士纪念园项目雕塑分包”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烈士纪念园项目雕塑分包。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个日历天(其中二次深化设计*个日历天,制作及安装**个日历天)。
*.建设地点:广安市烈士纪念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亩,主要建设纪念广场****平方米、纪念碑*座、纪念馆*座、英烈雕塑及群雕、英烈墙**余米、烈士墓***座、停车位***个以及业务用房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雕塑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新建主体雕塑、更新烽火台、更新浮雕墙更新英烈墙、更新纪念碑等雕塑工程,以上雕塑工程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须由中国八大美院院校教授或一级美术师专家一名全程监制或制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要求:
*.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名。【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且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最近*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个月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个月,新成立不足*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今)至少有*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雕塑工程类的业绩。【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必须清晰体现合同金额)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达到合同金额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必须清晰体现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近*年日期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评判标准。】
注: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元/份,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其未成功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投标人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开标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号)。
九、本次招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
招采平台系统注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