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综合治疗机招标失败公告
2026-03-04
广东/深圳 终止废标
牙科综合治疗机招标失败公告
广东/深圳-2026-03-04 00:00:00

牙科综合治疗机招标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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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年**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年**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栋****进行开标和评审。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机

、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情况报价: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资格性审查结果

*

深圳市万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广州意力贸易有限公司

***,***.**

合格

*

深圳市卓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深圳市万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单位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但未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小点“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的要求,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司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

 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北环大道****号综合楼****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赛、邹志鹏、李浩津、汪磊、杨琦

话:*************;***********;*********** 

:*****@*******.**  

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年**

,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年**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年**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栋****进行开标和评审。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机

、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情况报价: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资格性审查结果

*

深圳市万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广州意力贸易有限公司

***,***.**

合格

*

深圳市卓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深圳市万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单位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但未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小点“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的要求,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司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

 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北环大道****号综合楼****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赛、邹志鹏、李浩津、汪磊、杨琦

话:*************;***********;*********** 

:*****@*******.**  

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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