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3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承德-2026-03-03 00:00:00
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承德超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牛圈子沟怡园小区*号楼底商
被投诉人: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六楼***室
被投诉人: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紫塞桃园*号办公楼一层
相关供应商:数谱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财富大道***号*号楼***
四、基本情况
“****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组织开评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数谱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月**日,承德超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书面答复。承德超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审核后于当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年*月**日,本机关向被投诉相关当事人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诉事项进行答复,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诉事项进行答复。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尚未签订,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承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承德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承德-2026-03-03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承德超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牛圈子沟怡园小区*号楼底商
被投诉人: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六楼***室
被投诉人: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紫塞桃园*号办公楼一层
相关供应商:数谱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财富大道***号*号楼***
四、基本情况
“****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组织开评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数谱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月**日,承德超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承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书面答复。承德超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审核后于当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年*月**日,本机关向被投诉相关当事人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诉事项进行答复,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诉事项进行答复。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尚未签订,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承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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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