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3-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窗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华尔道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核桃堰路**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
被投诉人: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窗饰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指向特定企业和产品,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本项目于****年*月*日对招标文件进行了技术参数的更正,影响招标文件的编制,项目却没有延期。
投诉事项*:本项目价格分占比不均衡,各供应商不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公平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