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3-04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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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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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自贡联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贡井街妮塘湾路***号(平桥熙街南、北段商业街)****铺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自贡联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自贡联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