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26-03-04 00:00:00
聊城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更正公告(*****************)(第*包)
聊城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机构:聊城市某单位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康老师***********(咨询电话)
项目预算:年度预算金额**万元(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报价折扣不得低于九二折(即供应商应报比九二折更优惠的折扣,例如九折、八八折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投标供应商数量应达到中标数量的*倍以上,现场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家时,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家时,确定*家供应商中标;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家且<*家时,确定*家供应商中标;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家且<*家时,,确定*家供应商中标;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家时,项目废标。
中标价格的确定方式:
(*)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投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保证金形式:非现金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形式:非现金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要求:
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开具保函的时间
发至采购机构电子邮箱:
***********@***.***。银行保函原件(* 份)投标时单独密封提交。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报价处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
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
在投标人处投标前 * 个月内任意连续 * 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保证明
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事业单
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原件
扫描件加盖公章;
— * —*.有效期内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证证明材料,以及在投标
人处投标前 * 个月内任意连续 * 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
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 个 ***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
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
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三)招标文件售价:*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