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3-04 00:00:0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上蔡县凯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河南鸿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号车间室内装修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号车间室内装修工程 。
*.工程地点: 上蔡县金海大道东侧、天中山大道北侧、洪河路南侧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工程内容: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上蔡县金海大道东侧、天中山大道北侧、洪河路南侧,上蔡县蔡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商引资入住该项目*号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入住企业使用需求,现对*号生产车间的室内进行装修以满足企业生产需求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伍拾陆万陆仟捌佰叁拾元柒角捌分(¥********.** 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程量决算金额为准。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韩承功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上蔡县凯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三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上蔡县龙胜大道与蔡州大道交叉口 地 址:汝南县三门闸南海大道***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王记东法定代表人:熊长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蔡县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高铁支行
西大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