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3-04 00:00:00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号)(以下分别简称“《管理规程》”)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复核评估和年度预评估工作的通知(预通知)》要求,已命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区开展年度评估工作,我市于****年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现需对恩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评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工作内容
(一)根据《管理规程》要求,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评估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并于****年*月**日前编制完成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表和佐证材料。
(二)按照上级要求填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项目成果
(一)恩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表;
(二)恩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建设指标佐证材料。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止(若合同到期前已完成合同工作量则合同自行终止)。
四、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二)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四)评分表(见附件*)有关支撑材料等;
(五)如响应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两家以上供应商的评审分数相同,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地址: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号
邮编:******
联系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附件:*、报价单
*、评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