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房屋建筑]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A3302260300026305001001]
2026-03-04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海县][房屋建筑]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A3302260300026305001001]
浙江/宁波-2026-03-04 00:00:00
***;**** **="***********"***;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宁波-2026-03-04 00:00:00
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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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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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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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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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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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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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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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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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幢*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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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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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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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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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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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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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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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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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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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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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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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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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的(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文件所作出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条款”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及实施措施:承包人应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质安函(****)*** 号)、《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号)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合理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人、发包人审批。本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所需的费用已纳入本次招标项目暂列金额中,相关费用按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结合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如在施工过程中颁发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新文件,则按新文件口径执行。 *、本项目不延期开标,若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止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投标人认同本次澄清、修改的内容。
招标人:宁海县正学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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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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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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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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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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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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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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