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财采罚决{2026}2号)
2026-03-04
河北/邯郸 质疑投诉
武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财采罚决{2026}2号)
河北/邯郸-2026-03-04 00:00:00
河北/邯郸-2026-03-04 00:00:00
武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武安市第九中学
地 址:河北省武安市大同镇小屯村
二、基本情况
武安市第九中学空气热泵取暖购买服务项目存在先用后采的情况。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项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对采购人处以警告。
五、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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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