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3-0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十马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人员管理 *.中标单位须为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及至少*名具备资质的营养专业人员。 *.中标单位根据学校实际师生人数及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承担人员任用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中标单位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中标单位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考核,使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专业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中标单位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及其它学校管理制度,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中标单位须对其从业人员的工作规范、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整改。 *.中标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配送食品的查验。 三、现场管理 *.中标单位负责无偿提供校外供餐服务所需的一应符合相关标准的餐饮器具和一次性用品,其中非一次性餐饮器具的所有权归属于中标单位,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中标单位可做自由支配。 *.中标单位须保持教工餐厅、学生取餐区域标识明晰,餐品、用具等摆放整齐,环境干净整洁。 *.中标单位应在校内公示其相关信息,例如:流程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并有协助学校做好迎接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检查的义务。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