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3-03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成都-2026-03-03 00:00:00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发布时间 **********
采购人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号;联系方式: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层****;联系方式: 李骞;*****************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 李骞;*****************
包件个数 *
是否变更报名时间 否
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是
开标时间 ********** **:**:**
备注
变更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调整采购文件;*.变更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为落实国办发〔****〕**号文件,现对以下事项做调整:

一、*.*其他要求:

*.因系统固化原因,商务要求以*.*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投标人无需对*.*.*.商务要求进行响应。

更正为:

*.因系统固化原因,商务要求以*.*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投标人无需对*.*.*.商务要求进行响应。

*.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应对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格式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还需提供《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格式见附件:《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本项目仅对涉及配套硬件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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