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行购买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2026-03-04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行购买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浙江/金华-202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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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金华市医路相伴健康志愿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行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金华市医路相伴健康志愿服务中心
*、地址:金华市环城北路****号
五、基本情况
在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行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中,金华市婺城区弘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金华市医路相伴健康志愿服务中心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款、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第款、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项。
七、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处以采购金额叁拾伍万元整(¥******.**元)干分之八的罚款贰仟捌佰元整(¥****.**元)。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办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