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6年第8号)
2026-02-28
福建/福州 质疑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6年第8号)
福建/福州-2026-02-28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年第*号)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低空物流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弘深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号南宁大商汇商贸物流中心*地块*号楼***号

被投诉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号

被投诉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号福城花园(福成花园)*#楼****单元**

相关供应商:福建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号**层、**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西弘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深科技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被投诉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晋建公司)组织的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低空物流应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包*“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技术参数与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络捷斯特公司)“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 **.*”参数完全一致,产品完全匹配,属于指定供应商及特定产品,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政府采购法》“充分竞争”“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事实依据:*.经市场调研及跨项目参数比对,本次采购项目“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技术参数与北京络捷斯特公司“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的参数完全一致,且该参数已在同类采购项目中被认定为“仅北京络捷斯特公司可满足”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其他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北京络捷斯特公司,其中项目里面“智慧物流仿真软件”产品参数都与本次采购项目一致。足以证明该套参数实质仅北京络捷斯特公司可满足参数专门为北京络捷斯特公司的产品量身定制,人为制造“仅某供应商可响应”的竞争格局,违背《政府采购法》“充分竞争”“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构成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限制与歧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包*“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技术参数与北京络捷斯特公司“供应链传奇教学系统**.*”完全一致,形成唯一性指向,实质指定唯一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事实依据:经市场调研及跨项目参数比对,本次采购项目“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技术参数与北京络捷斯特公司“供应链传奇教学系统”完全一致。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包*中“课程建设技术服务”增设“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其技术参数与三明市三元区壹加叁加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加叁加叁公司)产品参数完全一致,且该系统与课程建设开发核心需求无关,同时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则投标无效),实质指向特定供应商,构成违法排斥。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査与评标”包*技术项评分标注“▲”的内容为重要条款需要提供截图佐证(共**项,小计**分),功能演示共**项,小计**分,以上功能演示和截图佐证总共**分都集中在“智慧物流规划系统”“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课程建设技术服务中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评分设置高不合理,且该三款产品均已通过前文事实依据证实“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北京络捷斯特公司、壹加叁加叁公司独有产品,市场上无其他家可完全满足)”,此种评分设置实质通过高分值绑定特定产品,进一步强化对其他供应商的排斥,实质指定唯一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包*“课程建设技术服务-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三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且两处标注★号(未响应则投标无效),实质以强制性检测要求为特定厂家设置排他性门槛,构成违法排斥。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包*“商务项-专家团队证书”资质要求与低空物流项目核心需求无关,且门槛过高、资源稀缺,实质通过不合理资质条件排斥中小供应商,违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福州晋建公司接受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通信产业服务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中标供应商。投诉人弘深科技公司于****年**月**日就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向福州晋建公司提出质疑,福州晋建公司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弘深科技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弘深科技公司发出补正告知书。经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弘深科技公司提交的补正后的投诉书等材料,并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截至本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

关于投诉事项*

经查,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之“二、评标”中“*.*评标标准 采购包*:综合评分法”技术项部分针对“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规定“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全部满足的得**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共*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不计分数);标注‘▲’的内容为重要条款(共**项,小计**分)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正偏离不加分;未标注‘▲、★’的内容【共***项,小计**.*分,不包含要求演示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每个项号内任意参数出现负偏离,视为整项负偏离。”针对“功能演示项*”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须进行现场系统演示,***和截图演示等无效。以下演示功能全部满足得*分,每满足*点得*.*分。供应商须对演示环境所需的电脑或者设备自己提供。*.场景编辑器模块 系统需满足使用透视/正交的视角进行设备及场景布局规划操作。系统需具备设备与网络的资源库,便于快速创建。支持对应模型设备的属性参数配置与修改功能,具备全选打组与批量操作修改参数功能,具备重新定义设备模型或组的名称功能。网络与设备资源库需包括面、固定实体、标识实体、处理实体、存储实体、移动实体、合成实体、输送实体。需支持一键生成和取消网络路径,并可对网络路径进行通行规则编辑,包括双向、单向和禁行规则。需具备坐标系位置显示,便于进行三维空间精细化布局,具备批量创建设备模型功能。满足设备与网络路径之间的关系绑定功能。*.业务蓝图编辑器模块系统需满足使用二维视角,通过无代码编程进行作业流程的设计、信息传递流程与作业设备匹配设计,支持运用业务逻辑节点拖拽连接的方式进行流程规划设计,便于对不同业务逻辑的设计与调整。”针对“功能演示项*”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须进行现场系统演示,***和截图演示等无效。以下演示功能全部满足得*分,每满足*点得*分。供应商须对演示环境所需的电脑或者设备自己提供。*.系统模型资源库需包含:搬运机器人、***拣选货架、电子拣选货架、充电桩、辊筒输送机、加工站台模型资源;*.蓝图库资源事件类蓝图需包含:开始蓝图(全局仿真事件的开始触发);流程类蓝图需包含:分支蓝图(业务流程分支);方法类蓝图需包含:调度器蓝图(根据获取的信息进行对应设备的调度与指令发配);*、生产调度蓝图(根据获取的生产信息进行对应设备的工艺流程安排与生产指令发配)、移库调度蓝图(根据获取的任务信息,进行对应设备的调度指令发配)、处理器蓝图(根据设定的处理规则控制设备进行处理作业)、合成蓝图(根据合成规则与获取的生产调度信息,控制设备完成生产任务)、库存监控蓝图(检测库存信息,并生成对应指令任务);工作类蓝图需包含:移动蓝图(控制设备移动)、装载蓝图(移动+装载)、卸载蓝图(移动+卸载);创建类蓝图需包含:发生器蓝图(根据指定信息内容,发生任务);蓝图素材库需包含:对应场景布局内容的实体模型资源及对应信息资源。”;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之“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技术参数指标”针对“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的“一、教学要求”“二、技术参数”“三、系统功能”“四、其他要求”等技术规格参数进行详细规定,其中“三、系统功能”项下“*.▲仿真环境创建”规定“需对仿真运行时间单位的选择与设置,初始仿真运行时间的设置与调配、布局场景的长度单位选择与场景大小设置。创建所需使用的仿真环境。(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仿真运行”规定“系统需支持仿真场景运行,仿真时间倍速运行、仿真起始/暂停、仿真运行呈现功能,便于对仿真运行过程的查看。需具备仿真报告输出功能,针对仿真运行的基础数据以及运行数据,输出对应结果报告。(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仿真结果报告”第(*)条规定“▲系统需根据仿真结果生成仿真运行报告,需包含仿真信息数据、订单分析数据、原材料仓分析数据、产线分析数据、场景规划图和任务信息及设备明细表。(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第(*)条规定“▲报告内需呈现仿真关键指标,包含任务完成率、任务按时完成率、设备平均利用率、产能利用率。(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四、其他要求”项下第*条规定“▲该系统为成熟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其中未标注“▲、★”的内容涉及的评审指标项为“(指标项**)”至“(指标项**)”,现场演示项“(*)场景编辑器模块(现场演示项)”规定“系统需满足使用透视/正交的视角进行设备及场景布局规划操作。系统需具备设备与网络的资源库,便于快速创建。支持对应模型设备的属性参数配置与修改功能,具备全选打组与批量操作修改参数功能,具备重新定义设备模型或组的名称功能。网络与设备资源库需包括面、固定实体、标识实体、处理实体、存储实体、移动实体、合成实体、输送实体。需支持一键生成和取消网络路径,并可对网络路径进行通行规则编辑,包括双向、单向和禁行规则。需具备坐标系位置显示,便于进行三维空间精细化布局,具备批量创建设备模型功能。满足设备与网络路径之间的关系绑定功能。”“(*)业务蓝图编辑器模块(现场演示项)”规定“系统需满足使用二维视角,通过无代码编程进行作业流程的设计、信息传递流程与作业设备匹配设计,支持运用业务逻辑节点拖拽连接的方式进行流程规划设计,便于对不同业务逻辑的设计与调整。”“*.模型资源库”规定“(*)系统模型资源库需包含:搬运机器人、***拣选货架、电子拣选货架、充电桩、辊筒输送机、加工站台模型资源;(现场演示项)”;“*.蓝图库资源(现场演示项)”规定“(*)事件类蓝图需包含:开始蓝图(全局仿真事件的开始触发);(*)流程类蓝图需包含:分支蓝图(业务流程分支);(*)方法类蓝图需包含:调度器蓝图(根据获取的信息进行对应设备的调度与指令发配)、生产调度蓝图(根据获取的生产信息进行对应设备的工艺流程安排与生产指令发配)、移库调度蓝图(根据获取的任务信息,进行对应设备的调度指令发配)、处理器蓝图(根据设定的处理规则控制设备进行处理作业)、合成蓝图(根据合成规则与获取的生产调度信息,控制设备完成生产任务)、库存监控蓝图(检测库存信息,并生成对应指令任务);(*)工作类蓝图需包含:移动蓝图(控制设备移动)、装载蓝图(移动+装载)、卸载蓝图(移动+卸载);(*)创建类蓝图需包含:发生器蓝图(根据指定信息内容,发生任务);(*)蓝图素材库需包含:对应场景布局内容的实体模型资源及对应信息资源。”

经查,投标供应商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智慧物流规划系统”的规格为“云伽 智慧物流规划仿真平台 **.*”。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智慧物流规划系统”的规格为“金钏模拟经营仿真系统**.*”。通信产业服务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智慧物流规划系统”的规格为“品牌:元生无界 型号:智慧仓虚拟仿真系统**.*”。福州瀚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智慧物流规划系统”的规格为“来墨东方 智慧物流规划与仿真平台**.*”。

本次采购项目《技术评分表(个人)》《技术评分表(小组)》显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福州瀚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及通信产业服务公司针对“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涉及的评审指标项“(指标项**)”至“(指标项**)”及标注“▲”的技术条款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给予相应分数。福州瀚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均未得分。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针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未得分,针对“功能演示项*”的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给予相应分数。通信产业服务公司针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的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给与相应分数。《评标报告》显示,通信产业服务公司等*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通信产业服务公司、福州瀚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及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其余*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家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述的评审分值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分别进行评分,根据有效供应商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推荐通信产业服务公司为第*中标候选人。

本机关认为,根据采购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答复意见,结合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内容围绕系统应具备的基础功能与性能指标展开,属于通用性、功能性描述。上述招标条件的设置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有关。另外,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通信产业服务公司所投“智慧物流规划系统”的品牌为“元生无界”,规格型号为“智慧仓虚拟仿真系统**.*”,并非投诉人主张的北京络捷斯特公司“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 **.*”产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其他公司出具的《声明函》《回复函》亦能证明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均能满足“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上述“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相关技术参数规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六)项规定的“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因此,投诉人主张“参数专门为北京络捷斯特公司的产品量身定制,人为制造‘仅某供应商可响应’的竞争格局”缺乏事实依据。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之“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技术参数指标”针对“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的“一、技术要求”“二、教师端功能”“三、学生端功能”“四、其他功能”等技术规格参数进行详细规定,其中“三、学生端功能”项下“采购管理”规定“*.▲系统能够模拟与原材料供应商的协议签订过程,包括供应商询价、供应商洽谈、供应商签约等,能够模拟原材料供应商的协议签订,协议内容包括提货价格、供货提前期、产品质量、供货准点率等;(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系统应提供采购所需信息,包括产品与原材料***比例信息、待付款信息、原材料库存信息等。(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生产功能”规定“*.▲系统能够制定生产计划并提供所需信息及辅助功能,包括生产线属性信息、原材料调拨功能、原材料采购申请功能、生产需求信息展示、生产线优化、生产线出售等功能,支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如商品种类、城市需求)随时调整生产计划,实现柔性生产。(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运输管理”规定“*.▲系统能够基于电子地图的城市节点展示工厂位置、仓库位置、仓库库存,实现物流网络的构建和发展,进行物料调拨。(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市场管理”规定“*.▲系统能够实现线上电商销售和线下投标销售两种模式,集合物流网络决策销售点的开拓,决策设置销售价格,最大化满足市场需求;(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供应链金融”规定“*.▲系统能够提供预付款融资、融资租赁、存货质押融资、保理融资四种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并能够模拟融资合同签订,协议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监管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服务费率等,并能实时展示融资合同状态信息;(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系统能在模拟运作过程中对团队财务指标进行实时分析,能够展示财务三张报表信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排行”规定“*.▲系统能够实时查看团队信用评分,排名指标包括净资产、市场份额、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数据分析”规定“*.▲系统能够提供市场背景信息辅助团队运营,包括案例介绍、市场需求数据折线图、城市建筑建造成本表、供应商信息资料、客户所在城市资料、不同融资模式中不同金融机构的基本利息信息、生产设备说明资料、融资规则介绍、产品原材料***数据等;(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系统能在模拟运作过程中对团队进行实时经营指标分析,包括总排行、财务数据分析、市场数据分析、采购数据分析、生产数据分析、仓储配送分析、每周趋势分析、招标数量清单、绩效数据分析。(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五、其它功能”项下“*.▲”规定“系统能够展示班级当前实时在线人数,提供信号灯便于操作者查看网络情况;(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项下“*.▲”规定“系统需在运营过程中能够提供消息实时提醒,内容包括交易、采购、生产、物流、金融、系统提示等类型。(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其中未标注“▲、★”的内容涉及的评审指标项为“(指标项**)”至“(指标项**)”。

经查,投标供应商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的规格为“拓网 供应链金融管理系统**.*”。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的规格为“金钏供应链管理模拟系统**.*”。通信产业服务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的规格为“品牌:拓网 型号:供应链金融管理系统**.*”。福州瀚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显示,其所投“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的规格为“来墨东方 供应链模拟运营实战系统**.*”。

经查,《技术评分表(个人)》《技术评分表(小组)》显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通信产业服务公司针对“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涉及的评审指标项“(指标项**)”至“(指标项**)”及标注“▲”的技术条款的响应内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给予相应分数。

本机关认为,根据采购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答复意见,结合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技术参数内容围绕系统应具备的基础功能与性能指标展开,属于通用性、功能性描述。上述招标条件的设置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有关。另外,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通信产业服务公司所投“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的品牌为“拓网”,规格型号为“供应链金融管理系统**.*”,并非投诉人主张的北京络捷斯特公司“供应链传奇教学系统”产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其他公司出具的《声明函》《回复函》亦能证明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均能满足“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技术参数,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相关技术参数规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六)项规定的“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因此,投诉人主张“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技术参数“形成唯一性指向,实质指定唯一供应商”缺乏事实依据。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

经查,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之“二、评标”中“*.*评标标准 采购包*:综合评分法”技术项部分针对“功能演示项*”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课程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须进行现场系统演示,***和截图演示等无效。以下演示功能满足得*分,每满足*点得*分。供应商须对演示环境所需的电脑或者设备自己提供。*.视频分辨率采集:通过对视频检测,对视频画面中像素点的数量进行采集(具体为水平像素数乘以垂直像素数),平台需要体现检测结果;*.帧率采集:通过对视频检测,对视频帧率进行采集,帧率指视频每秒显示的帧数,帧率越高,视频的流畅度和清晰度通常越高,平台需要体现检测结果;*.视频字幕采集:通过对视频字幕区域***文字检测,获取视频画面中字幕信息,分析结果在时间进度条上用颜色标识;”针对“功能演示项*”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课程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须进行现场系统演示,***和截图演示等无效。以下演示功能全部满足得*分,每满足*点得*分。供应商须对演示环境所需的电脑或者设备自己提供。*.马赛克分析:通过对视频检测,获取视频画面是否存在马赛克,马赛克部分分析结果在时间进度条上用点状图标识;*.视频检测报告:检测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视频得分报告,支持在线查看并可导出生成***文档到本地保存,报告中需要包含基础属性采集(基础属性:视频分辨率、码率、帧率、视频时长;进阶数据分析(进阶数据:字幕、马赛克)的检测内容并且每项进阶数据检测指标的得分情况。”针对“功能演示项*”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课程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须进行现场系统演示,***和截图演示等无效。以下演示功能全部满足得*分,每满足*点得*分。供应商须对演示环境所需的电脑或者设备自己提供。*.视频拍摄剪辑后,企业人员将视频初稿上传至平台,教师对企业制作好并上传的视频初稿进行查看,平台支持在线播放视频,并可在播放过程中对视频画面进行批注和文字标识,每修改一处,自动形成标注记录同时在原文件中进行标识,企业人员登录平台后,通过标注记录和播放视频可看到教师修改的批注标识,以此来指导企业员工对视频的某些修改细节。*.对比播放:在视频(动画)制作页面可以选择两个视频同播放,老师以此来观察两个视频的修改变化。”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之“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技术参数指标”针对“课程建设技术服务”项下“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第(三)项“技术规范”设置的“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的技术规格参数进行详细规定,其中“▲*.*.*码率采集”规定“视频数据传输时单位时间传送的数据位数;(需提供截图证明)”,“▲*.*.* 视频时长采集”规定“指的是视频时长;(需提供截图证明)”,“▲*”规定“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后台对系统的菜单进行管理,包括菜单信息的新建、修改、删除。(需提供通过***认证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规定“对课程中的五项内容进行权重的配置,这五项分别是视频项、动画项、文本材料项、题库项、课件项。可以对这五项的权重进行设置。平台中的数据统计项页面的课程完成情况统计会根据课程的这五项权重设置的值进行计算课程的完成情况。(需提供通过***认证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规定“可通过资源类型进行筛选过滤。左侧为此课程的目录,点击目录进入具体的章节内,右侧显示为所选择章节的内容。分别显示的内容为课程脚本、课程制作、动画脚本、动画制作、文本材料、专用文档、题库、课件等。(需提供通过***认证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未标注“▲、★”的内容涉及的评审指标项为“(指标项***)”至“(指标项***)”。现场演示项“*.*.*视频分辨率采集”规定“通过对视频检测,对视频画面中像素点的数量进行采集(具体为水平像素数乘以垂直像素数),平台需要体现检测结果;(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帧率采集”规定“通过对视频检测,对视频帧率进行采集,帧率指视频每秒显示的帧数,帧率越高,视频的流畅度和清晰度通常越高,平台需要体现检测结果;(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 视频字幕采集”规定“通过对视频字幕区域***文字检测,获取视频画面中字幕信息,分析结果在时间进度条上用颜色标识;(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马赛克分析”规定“通过对视频检测,获取视频画面是否存在马赛克,马赛克部分分析结果在时间进度条上用点状图标识;(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 视频检测报告”规定“检测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视频得分报告,支持在线查看并可导出生成***文档到本地保存,报告中需要包含基础属性采集(基础属性:视频分辨率、码率、帧率、视频时长;进阶数据分析(进阶数据:字幕、马赛克)的检测内容并且每项进阶数据检测指标的得分情况。(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及第*条规定“视频拍摄剪辑后,企业人员将视频初稿上传至平台,教师对企业制作好并上传的视频初稿进行查看,平台支持在线播放视频,并可在播放过程中对视频画面进行批注和文字标识,每修改一处,自动形成标注记录同时在原文件中进行标识,企业人员登录平台后,通过标注记录和播放视频可看到教师修改的批注标识,以此来指导企业员工对视频的某些修改细节。(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第*条规定“对比播放:在视频(动画)制作页面可以选择两个视频同播放,老师以此来观察两个视频的修改变化。(须提供现场演示佐证)”,“★*”规定“可通过资源类型进行筛选过滤。左侧为此课程的目录,点击目录进入具体的章节内,右侧显示为所选择章节的内容。分别显示的内容为课程脚本、课程制作、动画脚本、动画制作、文本材料、专用文档、题库、课件等。(需提供通过***认证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经查,《技术评分表(个人)》《技术评分表(小组)》显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福州翰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通信产业服务公司、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针对“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涉及的评审指标项“(指标项***)”至“(指标项***)”及标注“▲”的技术条款的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给予相应分数。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通信产业服务公司、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的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给予相应分数。

本机关认为,根据采购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答复意见,结合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技术参数内容围绕系统应具备的基础功能与性能指标展开,属于通用性、功能性描述。上述招标条件的设置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有关。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评审得分情况,针对“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涉及的技术评分项均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满足。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上述“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相关技术参数规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六)项规定的“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

另外,针对投诉人“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则投标无效),实质指向特定供应商,构成违法排斥。”及课程建设技术服务-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三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且两处标注★号(未响应则投标无效),实质以强制性检测要求为特定厂家设置排他性门槛,构成违法排斥。”的主张,本机关认为,根据采购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答复意见,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是基于保障系统稳定性、安全性及数据管理可靠性的实际需要,是评估产品性能与质量的重要手段。上述要求与项目高质量建设目标直接相关。并且***/****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资质,任何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均可出具报告,未指定特定机构或供应商。结合本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亦有*家以上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因此,投诉人“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则投标无效),实质指向特定供应商,构成违法排斥”及课程建设技术服务-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三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且两处标注★号(未响应则投标无效),实质以强制性检测要求为特定厂家设置排他性门槛,构成违法排斥”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综上,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本机关认为,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共**项,单项分值为*分。“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功能演示项*”分值分别为*分或*分,根据采购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答复意见,针对核心产品与服务关键技术要求的评分权重设置,旨在客观、科学地评估供应商综合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提供系统截图及现场演示等内容,是为真实、直观地验证其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成熟度,确保评审依据的客观性与准确性。且根据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认定结果,上述各项评审因素的设定与采购标的物质量、性能及服务能力直接相关,上述评审因素的设置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有关。另外,根据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认定结果,采购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及本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能够证明“智慧物流规划系统(核心产品)”“供应链运营实验系统”“课程资源开发管理系统”设置的技术参数要求均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完全满足。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上述招标文件存在“对其他供应商的排斥,实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情形,因此,投诉人主张“评分设置高不合理”及“评分设置实质通过高分值绑定特定产品,进一步强化对其他供应商的排斥,实质指定唯一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经查,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之“二、评标”中“*.*评标标准 采购包*:综合评分法”商务项部分针对“专家团队证书”规定“投标人具有很强的师资团队,能够为校方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服务团队成员包含:职业教育国家级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提供证明及副高及以上教师职称证明),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国赛一等奖(提供获奖证明及教师资格证),教学能力比赛国赛评委(提供工作函证明)。提供一项得*分,否则不得分。(满分*分)”。

本次采购项目《商务评分表(个人)》《商务评分表(小组)》显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通信产业服务公司、福州瀚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鼎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及福建财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针对“专家团队证书”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给予相应分数。

本机关认为,根据采购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答复意见,结合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设置“专家团队证书”旨在核验供应商在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技术服务、区域发展社会培训赋能以及教学改革、岗课赛证深度融合等工作中的专业支撑能力。该要求与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可持续的智慧物流教学与实训体系的采购目标直接相关,是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匹配智力资源、可高质量完成项目的合理能力评价维度。上述招标条件的设置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有关。针对“专家团队证书”涉及的商务要求均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满足。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确保供应商充分竞争,但并不意味着所设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满足。采购人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因此,投诉人关于“专家团队证书”的“资质要求与低空物流项目核心需求无关,且门槛过高、资源稀缺,实质通过不合理资质条件排斥中小供应商,违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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