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婺源县李坑景区旅游交通(观光车、小火车)三年经营权拍卖
2026-03-04
江西/上饶 招标采购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李坑景区旅游交通(观光车、小火车)三年经营权拍卖
江西/上饶-2026-03-04 00:00:00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李坑景区旅游交通(观光车、小火车)三年经营权拍卖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婺源县李坑景区旅游交通(观光车、小火车)三年经营权拍卖
标的名称: 婺源县李坑景区旅游交通(观光车、小火车)三年经营权拍卖,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婺源县李坑景区旅游交通(观光车、小火车)三年经营权拍卖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宸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宸泽评报字(****)*****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日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产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交清,到账*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期满后按经营合同中相关约定由转让方无息退回。
*.经营期*年。经营权使用费计算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个月为一年度。经营权使用费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费用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满半年对应日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经营权使用费。
*.受让方应制定观光车、小火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配备观光车、小火车运营线路安全管理人员,并报转让方备案。受让方应为观光车、小火车足额投保相应的保险(包括责任险、意外险等)。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导致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经营期间项目经营统一收银,转让方给受让方开通线上购票后台或银行收款账号,受让方通过转让方收款系统进行下单订票。所有收入统一进转让方票务系统或收款系统,由转让方代收代付,转让方在每月**日前全额返还项目上月营业收入。
*.经营期间需向政府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的各类证件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自理。
*.受让方经营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安全及相关经营管理制度,服从景区统一管理。
*.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统一票务收费的约定,不得擅自使用非转让方所有的微信、银行收款码或现金收费,第一次发现处涉及金额双倍的处罚;第二次发现处涉及金额十倍的处罚;第三次发现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比例见拍卖会资料)。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或在《经营合同》中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的经营类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 *年以上国内旅游景区、旅游交通、娱乐设备等经营类项目运营经验及*人以上专业团队,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等相关(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操作资格证,能对景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无不良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受让方所有费用交清后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 受让方 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 受让方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佳禾拍卖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 辜***********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拍卖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价款、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履约保证金付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 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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