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医疗用房改造提升工程-智能化项目变更公告(第二次)
2026-02-28
浙江/绍兴 变更澄清
[区卫健局]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医疗用房改造提升工程-智能化项目变更公告(第二次)
浙江/绍兴-2026-02-28 00:00:00
[区卫健局]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医疗用房改造提升工程*智能化项目变更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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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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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医疗用房改造提升工程*智能化项目更正补充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

四、更正补充内容:

*、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标*商务评分标准中的质保期评分内容

质保期

*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期和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年限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年得*分,最高得*(不足年的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新增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标*商务评分标准中奖项、荣誉评分内容

奖项、荣誉
*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智能化工程所在总承包工程获奖: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颁奖文件复印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获奖证明材料中需提现投标人名称,如获奖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投标人名称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材料),否则作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需为获奖业绩的智能化工程实际施工方,以其他身份参建获奖均不得分。(如:设计、咨询等)。

*、后续将在系统中发布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单位使用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

址:柯桥区柯岩街道柯南大道

联系人:俞伟

话:*************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大厦**楼

联系人:余磊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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