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3-03 00:00:00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新溪*区)及周边生态修复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纪要[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新溪*区)及周边生态修复配套
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新溪*区)及周边生态修复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疑问的答复和招标文件的内容补充如下如下:
一、答疑纪要
*、新点制作软件中的封面中的招标项目编号为*****************,与实际不符。我们又无法进行修改。是否如何处理?
答复:以新点制作软件内容为准。
*、新溪*区工期****天,玉湖至木兰溪慢行连通工程工期为***天,因《一、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固定格式,只能填写数字,请问工期应如何填报?
答复:投标函按照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录*格式填写,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实体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后,投标时另附在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处。
*、本项目电子标书《一、投标函》中的“③其他费用”是填报什么费用?
答复:此处“其他费用”应填写预备费。
*、预备费****.**万元应在《一、投标函》中哪里响应?下浮率*应在哪里填写?投标函中第二点承担协助融资企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该在哪里填写?
答复:具体按照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一、答疑纪要第*点的答复执行。
*、要求招标人提供子项目一的用地红线图。
答复: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二、补充通知第*点。
*、要求提供子项目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复: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二、补充通知第*点。
*、本项目不强制要求创建“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议招标人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条。
答复:具体按照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二、补充通知第*点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子项目一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新溪*区)项目***格式红线图已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件。
*、本项目子项目二玉湖至木兰溪慢行连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件。
*、本项目不要求创建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条款内容。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独立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和联合体其他各成员单位名称)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①勘察费:元,②设计费:元,③建筑安装工程费:元,④预备费:元;下浮率*:,子项目一(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新溪*区)项目)工期:,子项目二(玉湖至木兰溪慢行连通工程项目)工期:,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 我方承诺本招标项目的承担施工任务企业:(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承担设计任务企业:(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承担勘察任务企业:(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承担融资服务任务企业:(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承担物业管理服务服务任务企业:(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元)(¥元)。
*.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 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第*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