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3-03 00:00:00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大米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食堂大米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大米采购
序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 | 单价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 | 食堂大米采购 | *******元 | *.*元/斤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如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学士前路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幢***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斌、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