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4-04-28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由西藏鲲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的城关区团结进步之家项目专业分包(消防工程)二次招标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拉萨市金珠西路***号西藏鲲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楼***会议室进行城关区团结进步之家项目专业分包(消防工程)二次招标的开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工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藏福伟华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在****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公司递交了弃标函。
根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即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工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弃标函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