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渠-2025-12-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云奕数智科教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物华北街**幢***号
被投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纬七路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的质疑答复,通过邮寄方式于****年**月**日将投诉书送达我局。我局依法于****年**月**日予以受理。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投标人提供的线上功能演示内容需能够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要求,不满足或未提供均视为未响应,此条技术条款按负偏离处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诉事项 *:采购标的定义与实际参数严重偏离,本项目标项一采购标的为“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会计事务专业教学资源建设”,但技术参数实际采购产品中有特定比赛产品。与会计事务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有偏差,需求制定明显脱离实际,如实际需求采购竞赛产品建议分包采购。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采购需求须“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且需与项目目标直接关联。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新疆云奕数智科教装备有限公司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