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1-15
新疆/石河子 质疑投诉
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石河子-2026-01-15 00:00:00
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兵团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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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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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车辆购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乌鲁木齐西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北京南路**号康源财富中心**楼办公室

被投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

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民中心*楼

被投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相关供应商:石河子市升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三路西侧乌伊公路北侧卓辉汽车城********

当事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五、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西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车辆购置项目(项目编号:***[****]****号****)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郑州分公司属于小型企业”该划型错误,相关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郑州分公司”“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该声明为虚假声明,相关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决定:鉴于本项目合同已履行,相关当事人可依法通过诉讼向责任人要求赔偿;对于石河子市升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我局另行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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