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镜中心胃肠镜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6
新疆/石河子 质疑投诉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镜中心胃肠镜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石河子-2026-01-16 00:00:00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镜中心胃肠镜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兵团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兵团政府采购网
*******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镜中心胃肠镜系统)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新疆旭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经七路****号诚通物流园办公楼****号

被投诉人: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河子市**小区北三路**号、龙盛街***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栋**层


五、基本情况

新疆旭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镜中心胃肠镜系统)(编号:*************,包号:标项*)采购文件的投诉,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承接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兵团财政局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