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故障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交易公告]
2026-03-03
天津 招标采购
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故障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交易公告]
天津-2026-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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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故障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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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关帝庙大街**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高树宝 |
| 项目周期 | *月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故障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 其他描述 | *、工程内容: 原灯杆移位,损坏路灯维修,路灯灯杆安装,更换太阳能路灯头、系统调试等,预计维修太阳能路灯**盏,包工包料,具体以招标方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为准 。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招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且完工后予以支付。 *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核实,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担具备该项目的招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招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