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3-03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3-03 00:00:00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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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号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区***栋**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我公司必须是正规的供货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我公司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供货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我公司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我公司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 * 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我公司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我公司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我公司确保每日所需食材的及时、足量、合格供应,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食材供应不及时、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公司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我公司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申请。我公司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我公司在实施供货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我公司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供货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供货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我公司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服务时间:履约时间:本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年。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对我公司服务的考核结果自主决定是否续签,无需说明理由,我公司不得主张任何赔偿。服务考核标准以双方签订的正式服务合同约定为准。若对我公司服务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并不再续签第二年合同。(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配送时间:工作日早 *:****:** 送达到甲方规定现场内。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 *.* 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我公司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我公司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 小时内书面告知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 时制定应急供货方案确保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营;未按时告知或未提供应急方案导致食堂运营受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我公司承担相关费用。针对实际情况,我公司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查验**计数**入库 的程序完成验收,我公司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我公司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抽检不合格的同批次食材,甲方有权全部拒收,并要求我公司在规定时限内重新配送合格食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丽玮、王玫、杨波、马文艳、李本帅(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号秋实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王艾琪、高哲、刘慧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公开)*****************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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