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镇培德路(诚乐路-银樽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3-03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唐镇培德路(诚乐路-银樽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3-03 00:00:00
上海-2026-03-03 00:00:00
关于唐镇培德路(诚乐路*银樽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唐镇培德路(诚乐路*银樽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唐府〔****〕**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唐镇地区配套道路建设,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培德路(诚乐路*银樽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唐镇,西起诚乐路,南至银樽路,道路全长约*.*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河道蓝线、桥梁梁底标高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规定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