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硚口区财政局关于对硚口区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2026-03-03
湖北/武汉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硚口区财政局关于对硚口区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武汉-2026-03-03 00:00:00

硚口区财政局关于对硚口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硚口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硚口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硚口区持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硚政办〔****〕*号)文件,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硚口区财政局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经梳理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选取了*家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被监督评价单位。本次监督评价检查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代理的****年度硚口区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招标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设置差别条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有无限定供应商资格、设置不符合采购需求特点的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有无排斥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无对外地企业设置隐形门槛和壁垒,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规模和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妨碍供应商进行市场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行为。对每家代理机构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监督评价检查数量为*个。监督评价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从监督评价检查情况看,部分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情形,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二)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规定对评委进行管理。(三)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评审工作。(四)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分值描述有误。(五)政府采购某项目存在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六)政府采购某项目未按照规定执行合同融资政策。(七)政府采购某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不规范。(八)政府采购某项目未执行节能环保相关规定。(九)政府采购某项目将未在需求中明确的要求作为评审因素等问题。

五、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深刻认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区财政局会进一步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强化对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着力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硚口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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