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6-03-03 00:00:00
车驾管分所、违法和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车驾管分所、违法和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车驾管分所、违法和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 ******房屋租赁服务 | 车驾管分所、违法和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年 | * | *******.**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醴陵市全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来龙门街道黄沙村何家湾组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原址续租项目,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黄沙村何家湾组,占地约**亩,含办公楼两栋,产权所有人为醴陵市全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该场地长期作为公共服务场所使用,目前合同即将到期。
经前期采购实践发现,该项目于****年**月**日和****年**月**日两次组织竞争性谈判,挂网公告后,均仅有“醴陵市全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响应报名,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这表明市场上潜在供应商参与意愿极低,或客观上不具备参与条件。
鉴于两次招标均失败,且该办公场地具有以下不可替代性:*. 该基地已作为交通警务场所运营多年,地址已被广大群众熟知。更换地址将导致群众办事不便,增加社会成本。*. 基地内办公楼、停车场等设施均为我大队根据业务需求长期适配,继续租用可避免搬迁造成的巨额浪费。*. 基地距市民中心不足*公里,便于群众集中办理业务。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号)第十五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和第(四)项“采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投标截止后仅一家投标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仅一家的,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 ,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时间 | ****年**月**日 |
论证地点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论证意见 | 经审阅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采购人前期已组织两次竞争性谈判,均仅有一家单位(醴陵市全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报名,该单位且资质符合招标要求。 该地址已被办事群众广泛知晓,形成了稳定的办事习惯。继续租用有利于保障公共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因搬迁带来的社会成本。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醴陵市全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该车驾管分所、违法和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的使用权。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黄敏 | 醴陵市***急救指挥中心 |
谢芝梅 |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
陈军 | 醴陵市陶瓷发展中心 |
六、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号
联系人:龙江辉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勇
电 话:*************
地 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北路**号附*号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