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2-11 00:00:00
[禹州市]***************禹州市农业农村局夏都街道、火龙镇等*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夏都街道、火龙镇等*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禹州市农业农村局夏都街道、火龙镇等*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分包名称:禹州市农业农村局夏都街道、火龙镇等*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预算金额:*******.**元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 蒲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河南前图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河南华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
* | 河南建岩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 | 华顺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许昌钧州煤炭咨询设计研究院 |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无异常
通过符合性审查有河南前图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华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华顺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许昌钧州煤炭咨询设计研究院四家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有蒲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建岩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未通过原因:*、蒲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项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第*条“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采购人的项目进度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须对此项内容作出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的承诺。*河南建岩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第二章第四项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第*条“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采购人的项目进度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须对此项内容作出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的承诺。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价格扣除后评审报价(元) | 名次 |
河南前图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华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华顺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许昌钧州煤炭咨询设计研究院 | *******.** | *******.** | *******.**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许昌钧州煤炭咨询设计研究院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壹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前图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号总部企业基地(二期)** 号楼第五层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壹拾捌万肆仟柒佰贰拾贰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华顺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郁香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壹拾玖万零柒佰陆拾陆元伍角整
五、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许昌钧州煤炭咨询设计研究院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壹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六、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八、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天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颍川街道办禹王大道东段北侧第二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九、提出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年*月**日
附件:
***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