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2-11 00:00:00
[禹州市]***************禹州市农业农村局颍川街道、范坡镇等*个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颍川街道、范坡镇等*个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禹州市农业农村局颍川街道、范坡镇等*个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分包名称:禹州市农业农村局颍川街道、范坡镇等*个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预算金额:*******.**元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 蒲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力行地矿测绘(河南)有限公司 |
* | 河南千帆维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河南建岩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 | 徕拓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河南省润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所有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地址、***序号、硬盘序列号)不存在一致情况,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力行地矿测绘(河南)有限公司 |
* | 河南千帆维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徕拓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河南省润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序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蒲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四条、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 | 河南建岩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四条、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价格扣除后评审报价(元) | 名次 |
力行地矿测绘(河南)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千帆维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徕拓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省润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力行地矿测绘(河南)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号楼**层****号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千帆维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号楼**层****号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徕拓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南、桐柏路东*号楼*单元****号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贰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
五、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力行地矿测绘(河南)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号楼**层****号
(四)成交金额:*******.**元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
六、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八、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天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颍川街道办禹王大道东段北侧第二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九、提出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年*月**日
附件:
***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