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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湖州海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诊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安吉县递铺街道苕秀东路***号*号楼 | 湖州海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系租用湖州海世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号厂房的***层约****平方米组织生产,为配套本项目实施,企业拟新增自动灌装生产线、搅拌器、洁净工作台等设备,最终形成生产医疗器械、试剂产品的医疗诊断生产基地,预计项目总投资****万元。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有机废气废气处理后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清运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固废:危险废物委托协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 * | 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 | 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拟设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新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进行踏勘,并于****年*月**日评审通过《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范围论证报告》;根据《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报告》,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共****千立方米(****千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千立方米(****千吨),宕碴***千立方米(***千吨);剥离量***千立方米,剥采比*.**:*(立方米:立方米)。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钻孔粉尘、爆破废气处理后排放,装卸扬尘定期洒水; 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水、洒水车用水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清运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固废:危险废物委托协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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