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2026-03-03 00:00:00
黄果树新城基础配套设施(照明)工程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供应商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 * | ****************** | 北京高光环艺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 下浮率 | ** % |
黄果树新城基础配套设施(照明)工程设计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安顺黄果树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贵州三合通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黄果树新城基础配套设施(照明)工程设计二次已于****年**月**日**时**分在贵州三合通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高光环艺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版] **%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冬
证书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朗明智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版]**%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姜新
证书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版] **%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凯
证书编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贵州安顺黄果树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州三合通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